首页>商会动态>新闻中心

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联合北京中银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胜团队举办“新《公司法》中的新制度新规则系列讲座”

时间:2024-03-14

202439日,北京中银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胜团队王萍博士一行人,在嘉宾东莞市贺缘贸易有限公司尹伟光先生的陪同下,莅临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。商会代理会长谢红卫、执行会长刘大平、秘书长莫小勇等商会领导亲自接见王博士一行。

图片1.png

讲座开始之时,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代理会长谢红卫先生开场致辞。谢会长首先强调了新《公司法》之于塑胶原料行业的影响之大,并希望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的会员朋友能重视对新《公司法》中新制度新规则的学习;接着,向大家介绍了北京中银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胜法律团队的概况,并对律胜法律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。

新《公司法》新制度新规则系列讲座,拟分别从“人”、“事”、“钱”、“权”等四个方面解读新《公司法》。当日进行的第一讲“公司高层人员叠加‘重任’”,主讲人王萍博士对新《公司法》下公司股东与董事、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了分析和解读。

图片2.png

首先,王博士对公司股东的责任进行了阐述,包括他们在公司成立、运营及注销过程中的具体责任,强调了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。接着,王博士深入探讨了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维护公司利益方面的民事、行政及刑事责任,重点解读了民事责任。特别强调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重要性,以及违反这些义务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。

王博士对新《公司法》的解读,清楚地界定了公司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责任,对于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管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。

王萍博士,系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,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后,北京中银(广州)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。王博士对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,按新《公司法》进行了详细的分层次分析。


上一篇:民生银行东莞分行与东莞市塑胶原料行业商会深化合作,共谋融资贷款新篇章

下一篇:商会领导访问广东创永佳新材料有限公司,共商行业逆境中的突破之道